中俄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区的前景

2024-05-19 10:03

1. 中俄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区的前景

贸易区的建立在大的方向是符合中俄双方利益的需求,是有着光明的前景。不过,中俄经济合作也存在一些不利方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所研究员刘华芹就认为,中俄贸易已经占到俄罗斯对外贸易的10%,未来提升空间已经不大,俄罗斯转型所需要的高科技项目中国无法提供更多,因此需要培养新的增长点。有专家认为,俄罗斯对大陆架项目的参与资格有较严格的限制,中国公司在这方面不占优势,须与俄罗斯公司寻找利益契合点。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季志业表示,中俄合作最大障碍在于相互投资。中国在俄投资30亿美元,俄罗斯在中国投资额约9亿美元。中俄投资难以有较大提高主要是因为俄罗斯的一些政策,比如俄罗斯国企不接受国外投资,而能源行业投资也存在门槛。普京新任期六年之路刚刚开始,俄罗斯正式加入W T O也不久。其实,中俄经济合作除了在传统领域寻找更多契合点外,也可以积极探讨新的方式,比如农业方面的合作、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等薄弱环节也可以寻找合作机遇。倘若俄罗斯金融、保险、银行等服务领域向外逐步开放,中国对俄投资空间将显著放大。此外,加强民间交流,增加两国国民的互相了解也将对两国合作产生间接的积极影响。当然,在和俄罗斯进行经济合作时,应做好功课,在互利的同时,争取更高回报。

中俄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区的前景

2. 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自由贸易区战略背景

全球自由贸易区发展势头迅猛,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其提到与多边贸易同等重要甚至更加优先的地位。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中国关于自由贸易区问题的系统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为使国家宏观决策科学化,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和钱学森的建议,国务院于1991年9月成立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研究协调小组,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研究工作。1991年底,国务院总体研究协调小组针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现行确定了13个重大研究课题,并落实了以国务院综合部门为主的课题承接单位。其中,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承担了《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影响及对策》课题,并成立了课题组。  当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分析形势、判断趋势、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据此,《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影响及对策》课题组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发展对我国的影响及相应对策,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对我国的影响及相应对策,北美建立自由贸易区及我国的因应对策,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东亚和中亚经济集团化发展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等等。研究表明,8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发展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人瞩目:欧共体1985年开始建设统一大市场,1992年底基本告成;美、加、墨已签订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向组织化发展,次区域性集团纷纷涌现;其他地区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和联盟也在积极酝酿和构筑之中。世界经济这一发展态势并非偶然,它是世界局势缓和以及冷战结束后经济矛盾突出和竞争加剧的表现,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阶段。  同时,研究还发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一般是从建立自由贸易区开始,通过逐步取消区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区内商品贸易自由化,然后向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等更高阶段发展。自由贸易区具有“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区内成员均可从中不同程度受益,有利于经济贸易的增长。然而,由于自由贸易区固有的排他性,即区外贸易伙伴享受不到自由贸易区优惠待遇,加之“贸易转移效应”,非成员国的产品竞争力遭到削弱。也就是说,游离于自由贸易区之外的国家,在国际市场竞争将处于不利境地。1991年11月12日,中国虽然已成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员,但由于该组织只是一个论坛性质的,也有人称其为“聊天的地方”,所以其推进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计划亦属“非约束性”的,不具有自由贸易协定这类机制性安排的约束力。尽管如此,中国在尚未加入自由贸易区这种机制性组织的情况下,参与非约束性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通过APEC平台,可以秣马厉兵,做好参与机制性的区域经济贸易组织的准备,包括多边和双边自由贸易区,以摆脱长期游离在外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使中国从贸易自由化中获取最大化利益。 由于中国从复关(GATT)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历经数年磨难,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入世谈判又到了关键时刻,中国集中精力解决WTO成员地位问题,组建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研究虽在推进之中,但正式提出的时机尚未成熟。1999年,时任总理的朱镕基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中国愿加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联系,这一提议得到东盟国家的积极回应。2000年11月,朱镕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即“10+1”),并建议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就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2001年3月,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正式成立。专家组围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及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两个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认为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对东盟和中国是双赢的决定,建议中国和东盟用10年时间建立自由贸易区。这一建议经过中国—东盟高官会和经济部长会的认可后,于2001年11月,也就是世界贸易组织宣布中国将于12月成为正式成员之际,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正式宣布。2002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也是中国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工程。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中国与东盟加强和增进各缔约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逐步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机制;为各缔约方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开辟新领域等全面经济合作的目标。  2004年1月1日,自由贸易区的先期成果——“早期收获计划”顺利实施。2004年全年早期收获产品贸易增长40%,超过全部产品进出口增长的平均水平。2004年11月,双方签署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并于2005年7月开始相互实施全面降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自2005年7月《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以来,中国与东盟的贸易进出两旺,自由贸易区降税对双边贸易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至2007年,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水平已由降税前的9.9%降低到6.6%。东盟国家也对中国相应地实行了降税。以关税较高的泰国为例,2005年其平均税率由12.9%削减到10.7%,2007年则又进一步降至6.4%,进一步打开了双方贸易增长空间。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6年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达到1608.4亿美元,同比增长23.4%;2007年双边贸易额达2025亿美元,同比增长25.9%。双边贸易实现了稳健、持续的增长,取得了互利双赢的结果。  2007年1月,双方又签署了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并于7月顺利实施。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顺利推进及其成果,充分证明中国选择以自由贸易区方式深化对外开放,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是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各经济体寻求和谐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正确抉择。因此,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后,中国加快了自由贸易区商谈的步伐,形成了由近及远、从周边向全球展开的自由贸易区建设态势。至十七大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之前,中国正在建设的自由贸易区已有5个,正在商谈的自由贸易区7个,共涉及29个国家和地,涵盖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四分之一。另外,还有一些国家提出拟与我国组建自由贸易区,其中有的正在学术层面上进行探讨或做预可研。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已进入到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